在华思福之前的文章《古代人无证件录入仪如何证明自己的身份?》我们认识到古人是证明自己身份的,那么在民国时期,也没有身份证识别仪,他们是如何识别身份的呢?华思福为大家揭晓答案。 其实在民国时期也存在类似现代的身份证,但由于战乱导致现在已留下的民国身份证非常稀少,仅存的也被当作文物保持起来。
在《古代人无证件录入仪如何证明自己的身份?》中,华思福详细介绍了古人证明自己身份的物品,而中国正式使用身份证制度,应该是1926年民国宁夏省政府指定的“居民证制度”。当时宁夏省为了抵御红军,制定各种防共的政策,发放身份证便是其中的一种方式。 由于当时没有身份证识别仪,凡事年满15周岁的居民,无论男女必须携带一个长7cm、髋3cm的白布制作的“居民证”,在证件上详细记录了居民的身份证、年龄、相貌特征、身高、体重、籍贯、职业以及手指箕斗形状等特征,将这个“居民证”缝在上衣里面,方便查验。 但由于该证件缝在衣服上,长时间的洗晒磨损导致证件模糊不清,试行一年后就取消了。 1940年,宁夏省在马鸿逵的管理下,正式建立身份证制度,历时4个月,全省发放25万张身份证,并且规定“不领证者,不准入境;不受检查,不准通行”的政策。正是宁夏省实施的国民身份证法,开创了我国身份证的先河,成为证件录入仪、身份证识别仪等设备用武之地的奠定。 随着中国共产党取得胜利,建国后不断完善居民身份证登记制度,对身份证加密技术不断增强,提高了居民身份证防伪性能,并且推出身份证识别仪、证件录入仪等有效设备,用于读取识别居民身份证信息,成为我国户口管理制度的一大改革,对于加强国家行政管理,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贡献。 |